詢價公告
三明生態(tài)新城攬月小區(qū)B區(qū)5幢商務辦公樓 公開招租公告
福建三明欣城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就三明生態(tài)新城攬月小區(qū)B區(qū)5幢商務辦公樓進行公開招租,歡迎廣大具備條件的人士參加。
一、標的簡介
序號 |
戶室號 |
建筑面積 (㎡) |
毛坯租金單價 (元/㎡/月) |
備注 |
1 |
3層 |
825.65 |
10 |
毛坯現(xiàn)狀招租,計租面積以房產(chǎn)實測面積為準 |
2 |
6層 |
825.65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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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7層 |
744.12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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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8層 |
825.65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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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9層 |
744.12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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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0層 |
825.65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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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11層 |
744.12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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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12層 |
825.65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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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13層 |
744.12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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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14層 |
825.65 |
11 |
|
11 |
15層 |
572.12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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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8502.5 |
/ |
|
備注:
1. 以上商鋪于2023年1月完成建設,尚未取得不動產(chǎn)權證,以毛坯現(xiàn)狀招租,計租面積以房產(chǎn)實測面積為準。
2.租賃期限:五年。
3.規(guī)劃業(yè)態(tài):商務辦公、金融機構、辦事處、事務所等,不得作為批發(fā)、零售、住宿、餐飲和娛樂等場所。意向承租方將租賃場所業(yè)態(tài)向出租方報備同意后方可參與招租,未報備的,不得參與招租。
4.裝修期、租賃期間相關費用由承租人承擔(包含物業(yè)費、水電氣費、衛(wèi)生費、保險費、維修費等一切與承租人經(jīng)營有關的所有費用)。
二、承租人資格要求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合法經(jīng)營并持有相關證照的法人、個體工商戶、其他組織均可參加。
2. 按規(guī)定時間和方式繳交相關費用。
三、獲取文件、招租時間與地點、招租方式等事項說明
(一)獲取文件
在三明生態(tài)工貿區(qū)官網(wǎng)(http://www.myastrosheep.com/)查閱下載招租資料,無論參與人下載與否,均視為已知曉所有招租內容。
(二)招租時間與地點
招租時間:2024年2月1日起
招租地點:三明市沙縣區(qū)金泉路1號三明港務聯(lián)檢中心大樓。
(三)招租方式及程序
本次招租原則上采取“先選先租”的方式。意向承租人攜帶以下有效證件至招租地點報名。
1.授權委托書原件(承租人為分公司的需提供總公司授權委托書,格式見附件)
2.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復印件加蓋公章,原件備查;承租人為自然人的無需提供)
3.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負責人、個體工商戶經(jīng)營者或自然人身份證復印件(復印件加蓋公章,原件備查)
4.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負責人、個體工商戶經(jīng)營者或自然人持有效身份證原件到場參加。
注:對于同一標的,若有兩家及以上同時報名的,則采取隨機抽取方式確定承租人。
四、租金、押金及物業(yè)費
1.租金:前三年3層、6-9層10元/㎡/月、10-14層11元/㎡/月,15層9元/㎡/月,第四年起租金每年遞增5%。
2.押金:6個月租金,在裝修期內裝修完成并投入營業(yè)后退還50%;承租期滿,在承租人已向出租人交清了全部應付的租金及因本租賃行為所產(chǎn)生的一切費用后,出租人將無息退還承租人押金。
3.物業(yè)費:2.5元/㎡/月。由三明市華城置業(yè)有限公司統(tǒng)一收取。
繳費方式:租賃押金、第一季度租金以及第一年物業(yè)費在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付款交房,以后連續(xù)承租應在到期前10個工作日內交納下一周期租金或物業(yè)費。
五、現(xiàn)場踏勘
本商鋪以現(xiàn)狀招租,如意向承租人需要進行現(xiàn)場踏勘的,請與招租人聯(lián)系確定現(xiàn)場踏勘時間,承租人對考察中獲取的現(xiàn)場資料負責,無論是否踏勘過現(xiàn)場,一旦報名參加招租即表示完全知悉并接受標的物的所有現(xiàn)實狀況和要求,自愿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成交后承租方不得對此提出任何異議,今后承租方以現(xiàn)狀承租(含周邊環(huán)境),裝修期、租賃期內自行承擔租賃物日常維護。
六、優(yōu)惠政策
1.自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2-6個月(按租賃面積確定裝修期)為裝修期,裝修期內免租金,具體如下:
租賃面積 |
裝修期 |
100㎡以下(不含100㎡) |
2個月 |
100-400㎡(含100㎡,不含400㎡) |
4個月 |
400㎡及以上(含400㎡) |
6個月 |
2.租賃期滿后,同等條件下,承租方有優(yōu)先租賃權。
七、其他相關事項說明
(一)承租要求
1.承租方需在裝修期內裝修完畢并投入營業(yè)。
2.各樓層為大平層沒有分割成小辦公室,承租人可整層租賃,也可按單元分割租賃,租賃面積不小于70㎡(含公攤面積),同時需按出租方要求保留相應的通道(裝修方案報出租方審核);
3.裝修期、租賃期間相關費用由承租人承擔(包含辦理租賃許可證、營業(yè)執(zhí)照及經(jīng)營期間需繳納的各項稅費、水電氣費、衛(wèi)生費、保險費、維修費、物業(yè)費、有線電視接收費、消防設施等一切與承租人經(jīng)營有關的所有費用)。公攤水電費按實際面積公攤收取,物業(yè)費按承租面積計算。如承租戶用水、用電、用氣容量超過原有配置容量的,擴容部分費用由承租戶承擔;
4.如因承租方原因導致租賃場地原有公共設施及其附屬設備損毀和滅失的,承租方應及時將情況報告出租方,承租方應盡快修復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狀態(tài)并自行承擔其損失;
5.如非因出租方原因導致租賃場地屬于承租方所有的經(jīng)營設施發(fā)生損毀、滅失或盜竊時,承租方自行承擔責任,與出租方無關;
6.承租方簽定合同后負責投資建設相關設施,因違規(guī)排放廢水造成管道堵塞的,由承租方負責疏通并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
7.承租方必須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guī)、園區(qū)管理及出租方的相關規(guī)定、制度,辦理營業(yè)執(zhí)照、經(jīng)營許可證等行業(yè)許可審批證件。
(二)場地使用要求和安全責任
1.裝修期及租賃期間,承租方在施工,使用或經(jīng)營期間過程中必須本著“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原則,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及時排除安全隱患,期間產(chǎn)生的安全事故責任及損失由承租方承擔,與出租方無關;
2.承租方在裝修及租賃期間,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相關規(guī)定,積極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不得將承租房屋作為住宿與生產(chǎn)、倉儲、經(jīng)營一種或多種混合設置的“三合一”場所。承租方應在租賃場所內按有關規(guī)定配置滅火器、消防設施等,否則,由此產(chǎn)生的一切責任及損失由承租方承擔,與出租方無關;
3.承租方必須做好租賃場所各項安全工作,特別注意經(jīng)營中的用電、用火、用氣安全,防止電傷人、火災和燃氣爆炸等事故,如因承租方用電、用火用氣或其它操作不當導致安全事故,責任由承租方全部承擔,出租方不承擔相應責任。? (三)違約責任
1.若承租方未在規(guī)定時限內裝修完畢投入營業(yè),出租方有權單方解除協(xié)議,無償收回場地,并沒收承租方交納的押金,且不退還其已繳納的所有費用,同時出租方不給予承租方任何補償,給出租方造成的損失均由承租方承擔,否則出租方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2.承租方不能在規(guī)定時間內將租金等應繳納費用交付出租方的,每遲延1日應當向出租方交納所欠租金額以及應繳納費用的千分之五的違約金,違約金應當在交納逾期租金以及應繳納費用時一并交納。若承租方拖欠租金以及應繳納費用累計3個月以上(含三個月),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沒收押金,同時出租方不給予承租方任何補償。
3.在承租期內,若無特殊原因,承租方連續(xù)歇業(yè)達30天(含)以上(或一年累計歇業(yè)達60天(含)以上),出租方有權單方解除協(xié)議,無償收回場地,并沒收承租方交納的履約保證金以及不退還已繳納的所有費用,若出現(xiàn)履約保證金不足扣費,出租方有權向承租方進行索賠,同時出租方不給予承租方任何補償,給出租方造成的損失均由承租方承擔,否則出租方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4.承租方未經(jīng)出租方同意,擅自改變房屋用途,或將房屋抵押擔保、轉租、分租、轉讓、轉名、借與他人使用,出租方有權解除協(xié)議,無償收回場地,并沒收承租方的押金,且不退還其已繳納的所有費用,同時不給予承租方任何補償。
5.承租方不得利用承租的房屋進行違法犯罪活動,一旦發(fā)現(xiàn),出租方有權解除協(xié)議,無償收回場地,并沒收承租方的押金,且不退還其已繳納的所有費用,同時不給予承租方任何補償,給出租方造成的損失均由承租方承擔,否則出租方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6.出租方發(fā)現(xiàn)承租方將公共設施及其附屬設備損壞或損毀不及時匯報、不及時維修的,造成相應的損失,出租方有權從承租方交納的押金中扣除,若出現(xiàn)押金不足扣費,出租方有權向承租方進行索賠,同時出租方不給予承租方任何補償,給出租方造成的損失均由承租方承擔,否則出租方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7.如承租方不能完成項目協(xié)議約定內容,出租方有權下發(fā)整改通知書要求承租方進行整改,如整改后仍達不到要求,出租方有權單方解除協(xié)議并沒收承租方交納的押金,且不退還其已繳納的所有費用,若出現(xiàn)押金不足扣費,出租方有權向承租方進行索賠,同時出租方不給予承租方任何補償,給出租方造成的損失均由承租方承擔,否則出租方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8.經(jīng)營期間,雙方不得擅自解除協(xié)議,單方無正當理由提出解除合約,需經(jīng)雙方協(xié)商后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給予對方相應補償。
9.承租方逾期將房屋交還給出租方的,每逾期一天,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逾期騰房占有使用費1000元/天,并且出租方有權采用任何措施促使承租方交還房屋,包括但不限于斷水、斷電、封門等,因此產(chǎn)生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八、聯(lián)系方式
1.政策咨詢:
聯(lián)系人:楊先生,電話:0598-5825711
咨詢時間:2024年2月1日起工作日期間,早上8:30-11:00,下午3:00-5:00。